返回 蛊真人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第一百零五节:苦力蛊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小说屋]https://m.xsgu.cc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龙腾 翠微居  h小说 铁若男果真走了。

    如她所言,带走了铁刀苦。

    铁刀苦是什么样的人,方源也很清楚。

    能和白凝冰长久激战,很显然是个好手,战力不容小觑。如今也被铁若男招揽至麾下。

    “这个铁若男必须要铲除,留下她绝对是个巨的隐患。”方源心中有强烈的预感,皆因铁若男和他,以及白凝冰有共同之都是找到了自己人生之路的人。

    这样的人,有毅力,勇气,只要不夭折,一定有巨成就。

    铁若男也是甲等资质,同时更有铁家在背后撑腰。

    她是铁家八少主之一,从这点上比较,方白二人尽管各有一块紫荆令牌,却也算不得什么了。

    “若就这样按部就班的发展下去,我和白凝冰都要被她渐渐甩下去。唯有依靠三王传承,才能缩短其中的差距。”方源心中有谱。

    按照常规的发展速度,方白二人都不会是铁若男的对手。后者乃是铁家少主之一,资源雄浑,方白二人比不上。

    唯有不走寻常路,冒险走捷径抄近路,才有缩短差距的可能。

    而三王传承、义天山正魔战,就是这样的“捷径”和“近路”。

    chun来chun又走,秋去秋回来。

    光y的长河流转不息,又是一年多过去。

    楠秋苑,密室。

    方源盘坐在蒲团上,额头不断地渗出汗滴,咬紧牙关,忍耐坚持。

    他正在炼蛊。

    已经到了关键时刻。

    一团赤、橙、绿三sè的光团,悬浮在半空当中,有栲栳小。将他的面庞映照上一片彩霞。

    一心四用

    “石龟负力蛊,去。”

    随着方源心念一动。顿时,一道淡墨sè的光,从他空窍中飞出来,一头扎进三sè光团当中。

    石龟负力蛊的添加,立即让三sè光团产生剧烈反应。

    原先光团中,只有赤、橙、绿三sè,如今又添加上一道黑墨sè。

    四sè相互角逐绞杀,谁也压不过谁,陷入到一场混战中。

    一时间,四sè光轮彪转,就仿佛是水突然沸腾,又好像是有一只手在其中猛烈搅拌

    轰。

    突然间,一声轻微的爆响。

    光团炸裂开来,形成一片四sè光雨。光雨来得快,去的快,眨眼间,密室就沉入一片黑暗当中。

    一切烟消云散。

    “又失败了”幽暗中,方源轻轻地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他的鼻腔中,缓缓地流出两道血迹。同时,魂魄也因为炼蛊失败,而受到反噬。让方源感到一阵阵的头晕目眩。

    算起来,这已经是第四次失败了。

    “这一年半来,我从第四内城,打到了第三内城。但苦力蛊却一直买不到。”

    方源知道其中的原因。

    一来,是因为苦力蛊的确稀少至极,而且价格昂贵,就算是在商家城也不多见。

    二来,则是因为掌管商铺这一块的商睚眦,暗中对方源下绊子。

    商睚眦是商家的少族长之一,正掌管着商家城商铺这一块。方源要买苦力蛊,商睚眦就暗中做手脚,千方百计的阻止方源。

    在两年前,方源来到商家城,曾经敲诈勒索过商睚眦。因此就和他有了过节,商睚眦靠着白骨传承,通过了家族考核之后,保住了自己的少族长之位。虽然碍于毒誓蛊,不能对方源有致命攻击,但是这样报复方源,还是可以的。

    商睚眦到底也是商燕飞的子,吃一亏长一智,经过挫折后,奋发图强,一扫颓废,谨于酒sè,越加jg明。

    他依靠家族制度,来对付方源,使y刀子,就算方源有紫荆令牌,也无济于事。

    拥有紫荆令牌,算得上商家的贵宾。但到底还是外人,不如商睚眦的商家少族长身份。

    买不到苦力蛊,方源只好自己炼。

    但合炼苦力蛊的成功率,实在太低。

    算上今天这一次,方源已经前前后后合炼了四次。先后损失了棕熊本力蛊、骏马驰力蛊、青牛劳力蛊、石龟负力蛊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还有珍贵的辅料,以及量的元石。

    幸好方源在演武场上逢战不殆,才积攒了资本,承受住炼蛊失败的损耗。

    “唉,这次失败,只有等到伤势复原,再去尝试了。”方源叹气。

    炼蛊需要谨慎。

    炼蛊失败,会令蛊师的身躯、魂魄都受到反噬伤害。身躯上的伤害,很容易解决。但是因为一心多用,魂魄上受损,却是非常麻烦的事情。

    蛊虫的转数越高,越是珍稀,失败的后果就越严重。

    所以,炼蛊师们也常常因为炼蛊失败,而重伤卧榻,甚至因反噬而死亡。

    直接治愈魂魄之伤的蛊,不是没有,但都非常珍稀,通常都被家族秘而不宣地掌握着。

    方源这次魂魄受伤,会导致他其后一个多月,都会伴随有轻微的眩晕症状。

第一百零五节:苦力蛊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